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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 10085 标准氮化钢:技术规格与供应

EN 10085 标准下的氮化钢技术交货条件

国际标准 EN 10085 规定了用于后续氮化处理的各类金属产品的技术参数和交货条件。这些要求适用于以下类型的产品:

  • 半成品:板坯、大方坯及类似毛坯;
  • 铸件;
  • 型钢(棒材);
  • 宽扁钢;
  • 钢板(热轧和冷轧);
  • 各类锻件。

EV Group China 提供的所有氮化钢产品均按照表1(第2-4行)的要求进行了强制热处理。合金的使用性能和化学成分严格符合表3的规范,并满足表2规定的交货条件。这些钢材具有极高的结构强度,专为制造经过淬火、回火和后续表面氮化处理的零部件而设计。

钢号 EN 材料编号
24CrMo13-61.8516
31CrMo121.8515
32CrAlMo7-101.8505
31CrMoV91.8519
33CrMoV12-91.8522
34CrAlNi7-101.8550
41CrAlMo7-101.8509
40CrMoV13-91.8523
34CrAlMo5-101.8507

重要提示:EN 10083-1 标准中规定的某些钢种也适用于氮化工艺。EV Group China 工程部随时准备为您提供针对特定热处理任务的优化选材咨询。

分类说明:根据生产工艺的特殊性,锻件和钢锭可归类为半成品。

为了实现非标准工程解决方案,EV Group China 接受超出基础标准(根据附录B)的个性化定制要求。除 EN 10085 标准外,所有交付均符合 EN 10021 的通用技术交货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