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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 10025:2004 标准 – 热轧结构钢技术指南

EN 10025:2004 标准技术综述

EN 10025:2004 标准确立了当代欧洲对结构钢热轧型材的各项要求。该规范体系系统地整理了化学成分、机械性能及交付法规,取代了过时的 EN 10025:1993 版本及其相关标准。完整文档提供英语、法语和德语版本。

标准化进程

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(CEN) 有计划地将分散的国家标准整合为统一的 EN 10025 系统。2004 年进行了大规模修订,旨在使所有结构性金属产品符合欧盟第 89/106/EEC 号指令。如今,该标准分为六个部分,涵盖了从非合金钢到高强度淬火钢的所有型材类型。

EN 10025-1:2004 – 基本交货条件

第一部分规定了热轧型材(结构空心型材除外)的一般技术要求。本章节是后续所有部分的基础,规范了质量控制流程和产品验收规则。

EN 10025-2:2004 – 非合金结构钢

本部分涵盖了非合金扁钢和型钢的技术条件。该标准不适用于空心型材(受 EN 10210/10219 系列法规约束)。文件针对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制定了严格的公差,包括针对不同温度环境的冲击韧性。产品主要以 +N(正火轧制)状态交付。

钢号EN 编号旧名称
S235JR1.0038S235JR / 1.0037; S235JRG1 / 1.0036; S235JRG2 / 1.0038
S235J01.0114S235J0
S235J21.0117S235J2G3 / 1.0116; S235J2G4 / 1.0117
S275JR1.0044S275JR
S355JR1.0045S355JR
S355J21.0577S355J2G3 / 1.0570; S355J2G4 / 1.0577

EN 10025-2 牌号命名系统

  • S — 结构钢;
  • 数字(例如 235) — 屈服强度(Reh)的最小值,单位为 MPa;
  • JR/J0/J2 — 分别在 +20°C、0°C 和 -20°C 温度下的冲击韧性指标;
  • K2 — 在 -20°C 下冲击韧性为 40 J;
  • +AR/+N — 交货状态(热轧或正火)。

EN 10025-3:2004 – 正火细晶粒结构钢

专门针对经正火处理的可焊接细晶粒钢的标准。适用于关键结构:桥梁建设、压力容器和水利工程设施。

EN 10025-4:2004 – 热机械轧制细晶粒结构钢

规范了经热机械轧制 (TMCP) 工艺生产的细晶粒钢。该方法实现了高强度与优异韧性的结合,这对动态载荷应用至关重要。

EN 10025-5:2004 – 耐候结构钢

针对具有高耐大气腐蚀性能钢材的标准。得益于合金元素,金属表面会形成一层钝化保护膜。适用于桥梁工程及对耐用性有要求且无需定期涂漆的建筑金属结构。

EN 10025-6:2004+A1:2009 – 高强度结构钢

规定了经调质 (Q&T) 处理的扁钢的要求。其屈服强度最小值在 460 至 960 MPa 之间,在保持承载能力的同时,可显著减轻金属结构的重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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