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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 12475 标准:定型耐火材料的分类与技术要求
EN 12475-1 标准下的耐火材料分类:铝硅酸盐材料
EN 12475 规范的第一部分规定了铝硅酸盐基定型耐火制品的分类和命名标准。EV Group China 采用这些标准从产品总清单中排除以下类别:
- 金属氧化物含量(Al₂O₃、SiO₂、Fe₂O₃ 除外)超过 5% 的材料。
- 碳、碳化物、氮化物或氮氧化物含量按质量计超过 1% 的制品。
EN 12475-2:残余碳含量低于 7% 的碱性(基)耐火材料
本节规定了定型耐火材料的分类参数,包括含抗氧化添加剂和不含添加剂的产品。需要注意的是,焦化后碳含量达到 7% 及以上的制品不属于此类。EV Group China 提供此类产品,并考虑到使用金属框架或保护板以提高结构强度的可能性。
注 1:碳含量在 7% 至 30% 之间的制品分类请参阅 EN 12475 标准的第 3 部分。
注 2:生产工艺允许所有类型的砖块使用外部金属外壳,以及为未烧制制品应用内部增强板。
EN 12475-3:碳含量在 7% 至 30% 之间的碱性耐火材料
本标准第三部分涵盖了经过焦化且结构中保留 7% 至 30% 碳的定型制品的分类。EV Group China 提供此类产品,包括带有保护性抗氧化添加剂的改性产品,以及带有金属元件增强的选项。
注 1:关于碳含量低于 7% 的耐火材料要求,请参考 EN 12475-2 的要求。
注 2:产品可以装在金属盒中供应,或带有内部金属板加固,以适应极端热力条件下的工作。
EN 12475-4:特定及专业耐火制品
本标准第四部分为特殊用途的定型制品建立了命名法和分类标志,分为以下技术组:
a) 氧化物系统:
- 铝铬氧化物成分。
- 锆铝耐火材料。
- 铝锆硅酸盐材料。
b) 氧化物-非氧化物复合系统:
- 铝碳耐火材料。
- 铝-铬氧化物-锆-硅酸盐化合物。
c) 非氧化物系统:
- 碳化物化合物。
- 碳化硅材料。
d) 其他专业制品: 该组包括具有独特名称但不属于严格分类的材料(例如,基于硼化物、氮化物及其复杂组合的制品)。